繼上次遞交申請資料後, 並已登記在2月要過去申請辦理登記手續,

要準備的就是雙方本人攜帶證件, 印章 ,外藉人士就是需要帶護照嘍

避免又有臨時需要什麼資料, 所以我把這些會把資料的影本也一併帶去, 以備不時之需

然後還需要兩個當地的證人哦, 證人也要帶證件哦~

 

到了民事登記局,

首先, 要申請登記的倆人會先進到一個小房間,

我們還到的人很Nice,

知道我聽不太懂廣東話, 還特意對我使用國語,

(雖然他很努力的在講中文想讓我聽懂, 但廣東腔太重, 我還是有聽沒有懂XD, 大部份他講完, 我老公還要再翻譯一次給我聽)

他會拿出一份文件, 就是對一些個人基本的資料做再次確認, 沒有問題, 需繳交MOP 約450 (我如果沒有記錯的話~)

還有一個部份是需選擇財產婚姻制度:

一般共同財產制 / 取得共同財產制 / 分別財產制 / 取得財產分享制

然後再預約下次你要登記的日期,及時間, 會給你一張單子以證明你有完成手續的繳費確認單

這張單子要保存好, 到登記時, 還要再一併帶過去~

 

然後就換證人出場,

兩位證人需要持自己的證件,

大概就是再問一下與新人的關係之類的吧~~XD

這樣就大致完成了第二次的部份嘍,

整個過程大約30min

 

澳門民事登記局

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2樓

TEL: 28550110

 

公證的地方有三個可以選擇:

第一公證署

澳門議事亭前地十六號仁慈堂大樓地下

 

 

第二公證署 (無圖)

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3樓

(就在民事登記局辦理申請的樓上)

 

 

海島公證署

澳門氹仔布拉干薩街三百一十三號金利達花園地下

隨時更新我的澳門生活,快加入粉絲團發露我吧 :)

1.jpg  

♡ 喜歡文章也請按讚鼓勵一下嘛!! 

 

 
arrow
arrow

    澳門小媳婦 Elis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